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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警創舉 傳達法院命令用臉書

更新日期:2010/10/20 17:20 陳怡君

(法新社雪梨20日電) 澳洲官員今天表示,警方透過社群網站「臉書」(Facebook)傳達法院命令給1名涉嫌的網路惡霸,並稱此為澳洲國內創舉。

 

維多利亞警方在嘗試親自送件、透過電話或是郵件都告失敗後,最後得到法院允許使用社群網站。

 

這個「創作豐富」的臉書使用者面臨多項指控,其中包括遭控利用網站騷擾、霸凌與威脅其他人。警方表示,他們重新謄寫所有的法院文件,寄到他的臉書信箱。

 

  這道法院命令並被拍成影帶,以「直接與被告對話的方式」唸出內文,再以電子檔寄給他。

 

警方聲明表示,「該網民陳述說,他瞭解法院命令的嚴重性,也讀完透過社交媒體網站所傳遞的所有文件,已同意遵守,並表明將會刪除他在臉書上的資料。」(譯者:中央社陳怡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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